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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社保咨詢群里看到某單位的HR在咨詢了解“婚假”的政策規定是幾天,隨后就有幾個單位在熱心的回復:三天。
隨即,我把“婚假”政策給仔細查找梳理了解了下,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下:
我查找到的,我國最早的“婚假”政策文件是:
1980年2月20日勞動部發布的[80]勞總薪字29號文《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》:
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死亡時,可以根據具體情況,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,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。
但是,這畢竟40多年的文件,已不符合實際需求。
一、省內文件變化
二、其余省份先后出臺新政策
但是,根據人口數據大幅下滑的現狀和年輕人結婚意愿降低的情況,全國若干省份在近些年,先后均在出臺增加婚假的政策。
就連我們周邊的F4小伙伴(云貴川渝)都在調增:
2021年9月貴州計生條例,將婚假調整為了3+10天;
2021年11月重慶計生條例,將婚假確定為了15天;
2022年7月云南計生條例,將婚假調整為了3+15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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